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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9章 干戈敛尽流年静,一纸一土筑清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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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39章干戈敛尽流年静,一纸一土筑清和(第1/2页)
    建宁元年的冬天,比往年暖和。
    荆州方向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少——因为没什么可传的了。
    天下太平。没有仗打。没有敌人。没有暗探。
    连何三的信都变成了一季一封,内容从军报变成了八卦——京城哪个大臣娶了小妾,荆州的米价又降了两文。
    叶笙把何三的信看完,扔进火盆。
    “贺先生。”
    贺文渊从隔壁屋探出头。“大人。”
    “以后何三的信——你看就行。不用给我了。”
    贺文渊推了推眼镜。“大人是觉得——没什么好看的了?”
    “天下都统一了。还看什么。”
    贺文渊笑了。“大人。您等这一天——等了八年。”
    叶笙靠在椅背上。看着窗外。
    操场上,温良在操练新兵。
    嗓子比五年前又哑了一个调——但没人比他喊得更有劲。
    周铁头在旁边转圈,手里拎着一根竹条,谁偷懒抽谁。
    城墙上的弩架还在。三十把弩,整整齐齐。弩弦松了——叶笙下令松的。不用绷着了。
    铁坊的锤声没停。但打的不再是枪头——是农具。犁头、锄刃、镰刀。
    马奎说,打农具比打枪头痛快——“枪头打出来是杀人的。犁头打出来是吃饭的。”
    叶笙笑了一声。没出声的笑。
    建宁二年。
    叶笙做了一件让全县人都没想到的事。
    他把县衙偏厅改成了一间作坊。不是铁坊——是一间纸坊。
    清和县没有造纸的传统。
    纸都是从荆州买来的,价格不便宜。
    叶笙用了三个月时间,从末世的记忆里翻出了改良造纸术的工序——用竹子和稻草混合制浆,加入草木灰碱煮,再用新式的竹帘抄纸。
    他没亲自动手。画了图纸,找了三个手巧的匠人,盯着干。
    第一批纸出来的时候,粗糙得跟抹布一样。
    第七批——能写字了。
    第十二批——比荆州的纸还白。
    周恒拿到新纸的时候,翻来覆去摸了半天。拿笔蘸墨试了一个字。
    “大人。这纸——比荆州的还好使。不洇墨。”
    “成本呢?”
    周恒算了算。“荆州纸一刀三百文。这个——八十文。”
    叶笙把图纸收好。“扩产。”
    半年之后,清和纸的名声传到了荆州。陈海写信来问——“笙兄。你那破县——什么时候会造纸了?”
    叶笙没回信。让常武带了十刀纸去荆州。
    陈海用了之后,又写了一封信。只有一行字:“再来一百刀。附银。”
    纸坊成了清和县第三大收入来源——排在铁料和粮食后面。
    周恒的本子上多了一个新科目。“纸坊收入。”每月的数字在涨。
    这一年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。
    叶笙在后山发现了一处石灰岩矿。
    他想起了水泥。
    末世里,基地的防御墙都是钢筋混凝土。水泥的配方他记得——石灰石、黏土、石膏。虽然做不了现代标号的硅酸盐水泥,但土法水泥——勉强能行。
    他没有声张。自己带着牛二在后山烧了三天窑。
    第一窑出来的灰块碎了。比例不对。
    第二窑好了一些。加水搅拌后能结块——但强度不够,一掰就碎。
    第三窑。叶笙调了黏土和石灰石的比例。加了少量矿渣。
    三天后凝固。硬得用锤子敲都不裂。
    牛二蹲在地上看了半天。拿手指弹了弹那块灰色的硬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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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叶大人。这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能盖房的东西。”
    “怎么用?”
    “拌水,抹墙上。干了比砖还硬。”
    牛二的嘴张了。“这——能不能铺路?”
    叶笙站起来。拍了拍手上的灰。
    能。
    但不急。
    建宁三年到建宁六年。
    四年。
    叶笙没出过清和县。
    他的日子变得简单了。
    早上练枪。一个人。后山。
    四阶的力量已经到了五千斤的极限。黑枪在手里轻得跟柳条一样。他不需要跟任何人对练——因为已经没有人接得住他一枪。
    这个世界上能挡他一枪的人——不存在。
    叶笙对这件事的感受很淡。末世里,他见过比这更强的异能者。但那些人最后也死了。不是死在敌人手里——是死在饥饿、瘟疫、背叛里。
    力量到了顶也没用。粮食比力量重要。
    所以他种地。
    清和侯的封地一共六千亩。其中三千亩是水田,两千亩旱地,一千亩山林。
    叶笙在建宁三年搞了一套轮作制度——水田种两季稻,旱地种一季麦一季豆,山林里养鸡放羊。
    周恒算了一笔账。按照这个产量,清和县不仅能自给自足,每年还能往外卖三万斤粮。
    “大人。您确定您以前是个打仗的?”
    “我以前是个种地的。打仗是被逼的。”
    周恒把本子合上。“那现在——不被逼了。”
    “嗯。不被逼了。”
    建宁三年冬。
    叶笙兑现了承诺。教陈文松枪法。
    陈文松成亲两年了。他的刀法已经超过了常武——常武自己承认的。“这小子出师了。我没东西教他了。”
    叶笙在操场上给陈文松演示了枪法第一式。
    只一式。
    枪尖点出去的时候,操场上的土被气劲压出了一道缝——三尺长。
    陈文松看了三遍。
    “笙叔。这一式——我学不了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“力气不够。你这一枪的力道——我用全身力气也出不来三成。”
    叶笙收枪。想了想。
    “那就换一种教法。你的底子在刀上。我教你用枪的思路——不是枪法。”
    陈文松愣了。“枪的思路?”
    “枪法的核心不在力气。在一个‘先‘字。刀是挡了再砍。枪是不挡——只刺。你出刀的时机如果能快半拍,用刀也能走枪的路子。”
    陈文松听了一阵。
    然后拿起刀,在操场上走了三遍。
    第三遍的时候,他的出刀时机变了。每一刀都比对手快了半个呼吸——不是速度快,是判断快。
    常武在旁边看着。
    “这小子——悟了。”
    叶笙没评价。但嘴角往上拐了一下。
    建宁四年。
    叶婉柔从荆州回来了。
    不是一个人回来的。带了一个人。
    沈翁的小弟子。姓宋,名怀瑾。二十二岁。读过书,中过秀才,后来不考了,改学画。
    叶婉柔站在叶笙面前。十八岁的姑娘,比她爹矮半头,但眼睛里的东西跟她爹一样——直。
    “爹。我要嫁给他。”
    叶笙看了看宋怀瑾。白面书生。手指修长。腰板不直——读书人的通病。
    “会种地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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