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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,故乡对他来说已经陌生了。
还好宁禅随遇而安,拿着钱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子,简单点搞了几件家具,就算是住下来了。
他特意把房子买在中学旁边。
那是他的中学。
他初中在这里读,高中时已经追随着孟斯南前往了北方,最后只潦草地读了几天书,就此作罢。
宁禅也不太喜欢读书,他什么都不喜欢,他只喜欢孟斯南。
哎呀提起来就觉得唏嘘,宁禅关上窗户,没有再去遥遥观望初中那群活蹦乱跳的孩子。
他闲了就去镇上逛逛,十五年不归,镇里变化很大。老人好像换了一批,中年人成了新的老年人,时过境迁,之前那个卖肉包子的阿婆好像就不在了。
宁禅生得美丽,他一出现在这座落后的小城,就迅速引起了老人家的注意。
他以前顽固不灵,那些老人也不待见他,除了那个卖肉包子的阿婆喜欢多送他一个包子,其他老人对他态度都不算好。
反正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孙子孙女和宁禅一起玩。
害怕被宁禅带坏了。
现在他气质清贵出尘,身段颀长,光是站在那都让人移不开眼。也没人记得他就是那个混世魔王,还有不少老人想打听他的消息。
当别人问起他的名字的时候,宁禅也不遮掩,“我叫宁禅。”
记得他的老人大部分都不在了,十四年的光阴,他在这座小城里已经成了一个陌生人。
他在这里硬生生待了两个月。
宁禅带来的药吃完了,他抽空又去了一趟大医院,找医生重新补药。很奇怪,在京城的时候他时常会想起孟斯南,但回到了故里,他反而没有那么惦记了。
医生说,也许是因为他远离了刺激源。
在京城,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刺激他,所以他才会病得越来越严重,甚至出现幻觉。
宁禅又不傻,很快便明白这个所谓的刺激源是什么了。
是孟亦净。
他一看到孟亦净,就会想起孟斯南,也会记起来孟斯南的死因。
一旦他远离了孟亦净,这段仇恨就被淹没,这两个月,除了下雨天他会有点恍惚,其他的时候他都不会想起孟斯南。
原来只要离开孟亦净,他的病就好了。
宁禅觉得可笑。
他拿着药准备离开医院,回到小城,今天想偷懒,不想做饭,就找了家小面馆吃饭。
宁禅其实讨厌做饭。他和孟斯南在一起的时候,都是孟斯南给他做饭,他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多吃一点,不然孟斯南会生闷气。
接手孟亦净以后,他开始学着做菜。做的还是他不爱吃的菜。
宁禅想,这就是孟亦净和孟斯南的区别。
孟亦净脾气坏,骄傲,恶劣,还拽得上天;而孟斯南性情温和,懂礼,从来不与人起冲突。
孟亦净只会嗷嗷张嘴等着喂饭,孟斯南却会洗手为他做饭。
他们什么地方都不一样。
他怎么会把孟亦净当成孟斯南?
妈的,越想越气。宁禅愤愤然地戳着碗里的面条,他烦死孟亦净这个兔崽子了,早知道这家伙就是他病情的罪魁祸首,他一定把孟亦净送回去。
孟亦净还敢跟他表白?没一巴掌抽过去都是看在他哥面子了。
宁禅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,在心里默默地把孟亦净骂了千百遍,气呼呼地戳着面条,戳到最后,老板娘尴尬地搓手问:“那个,不好吃吗?”
他如梦初醒,他把这些怪在孟亦净身上又有什么用?
就像孟斯南说的,当年孟亦净还是个半大的孩子,连幼儿园都没读过就直接进了医院等死。
孟亦净也可怜,那么小就确诊了白血病。
这只能说是一段孽缘,大家都是受害人,宁禅没办法真的去责怪任何人。他抬起头,露出一个和煦地笑,“不是,我心情有点烦躁而已,面很好吃。”
老板娘尬笑两声,“瞧你面生,不是本地人吧?”
宁禅笑,“听我口音不像吗?”
吴侬软语,宁禅的尾调蝉绵浅倦,是他们这边特有的风情。老板娘恍然大悟,“哦,那之前是出去工作了吧?回来看亲戚哦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