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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于案发后第三日凌晨两点十一分时,从十一栋三单元进入底下车库,走汽车行驶的坡道,绕过闸门离开小区,此后便再也没有回来。
他的打扮非常奇怪。大冬天不穿外套,而是穿着一件略显单薄的黑色毛衣。毛衣里面套了一件短款的白色连帽羽绒服,码数偏小,看起来像女士的。
他走路时全程埋着脑袋,一顶破旧的鸭舌帽将他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。但一个不经意的抬头,还是让警方捕捉到了他的面部特征——他左边脸颊靠牙后跟的位置有一个大脓包。
经物业确认,此人非小区业主,也不是租户。一般来说,陌生人进入小区都是需要登记的,但多名保安均表示从未见过此人!
很快,技术人员便将拍摄到他面部的那关键一帧画面截取下来,通过人脸比对系统匹配到了对应的人员。
吴终兴,男,四十二岁,曾多次因为偷钱、抢劫入狱。出狱后他不知悔改,数日前又犯下了入室抢劫、杀人等重罪。是一名在逃通缉犯。
比对结果一出,几乎所有人都认定吴终兴就是本案的凶手了。随即,立刻对其实施了抓捕。
可事情到这里,还有一个谜题没有解开。那就是,吴终兴究竟是如何逃出那间密室的呢?
郑警官百思不得其解,直到某天晚上,他坐在书桌前翻看犯罪现场的照片,无意间发现被害人的书架上有一本非常显眼的小说——《人间椅子》。
郑警官茅塞顿开,“难不成,凶手就是受到了这本小说的启发?”
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,他立马丢下手里的照片,驱车来到了案发现场。一进门,他就将目光锁定在了客厅中间那张巨大的三人沙发上。
沙发没有靠墙,整个背部直接裸露在外。案发后,他曾检仔细查过沙发表面,并没有发现破损。
他也曾试图挪动这张沙发,但沙发实在是太沉了,根本就挪不动。再加上这是一张落地沙发,他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沙发底部无法藏人。
但如果沙发的座框内部是空的呢?
郑警官深吸一口气,从背后推了推那张皮质沙发。这一次,他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便将其推翻了。
沙发底部露出来的一瞬间,郑警官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底部的外皮被人用利器割开了一个“U”字型的大口子。掀开那张破损的皮,可以看见口子里面的海绵被掏空了一块,刚好能容下一个成年人蜷缩着进去。
除此之外,他还在里面发现了一双带血的鞋套和一件血衣,以及几根属于人类的毛发。
为了还原当时的情景,郑警官主动钻了进去。然后,依靠自身重量,轻而易举将沙发翻回了原位。地毯很厚,沙发落地时几乎没有声音。
只不过,从沙发里出来时要费些功夫,需要弓着背将沙发斜着顶起来三十度以上,才能勉强从里面爬出来。
直到这一刻,真相才浮出水面。
原来,杀害刘伊萍后,吴终兴并没有第一时间逃跑。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干净自己遗留在现场的指纹,躲回了沙发里。
他在里面待了很久很久,直到警察破门进入,直到他们检查完现场全部离开。
从沙发里出来后,他也没有第一时间逃走,而是继续躲在案发现场,等待时机成熟。
两天后的凌晨,他为了御寒,从被害人衣柜中选了一件稍微合身的外套,穿在毛衣里面,出了门。
然后,他通过楼梯上到天台,恰好那时天台的门已经被物业打开了,他才顺利地从天台下到了三单元楼的地下车库。
趁着夜深人静、保安定点巡逻时。最终,成功避开所有人的视线,逃出生天。
几天后,吴终兴在距离案发地四十公里外的一处烂尾楼里被警方抓获。
据吴终兴交代,案发前十一天,他从邻市逃亡到了这里。他已经饿了很多天了,身上一分钱都没有。就算有,他也不敢去买东西吃。
那天早上五点多,天还没亮,他偶然晃荡到了这个高档小区附近,便计划重操旧业——入室行窃,顺便再找点儿东西吃。
恰好当时保安亭里空无一人,他便趁机从车库入口溜进了小区的地下车库。
他在地下车库转悠了很久,发现十一栋三单元地下室的门坏了,关不严,便堂而皇之地走了进去。
他沿着楼梯一层一层往上走,走到六楼时,看见603号房的老太太正准备出门买菜。他本准备挟持老太太入室抢劫,没想到老太太走得急,竟然直接忘记了关门。
进入到603室后,他看见餐桌上有老太太提前准备好的早餐。饿得头昏眼花的他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,完全没有注意到屋内还有其他人。
大约过了十几分钟,卧室里传来了闹钟的声音。紧接着,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对话声。大致内容是:不想起床,想多睡一会儿,把早餐带着路上吃。
吴终兴刚想开门逃跑,没想到这时开门进来了一个老头儿。老头儿满头大汗,手里还拿着一把剑,像是刚晨练回来。
他害怕萎靡不振的自己不是这个朝气蓬勃的老头儿的对手,索性躲到了阳台,连大气都不敢出。
偏偏这时,阳台上刚洗完衣服的洗衣机发出了“滴滴”的提示音。他魂都快吓飞了,情急之下,直接翻到隔壁单元604放空调外机的小平台上,想伪装成修空调的。
结果,那老头儿压根没来阳台晾衣服。可他也不敢再回去了,因为603人多。
他在平台上观望了一会儿,发现604没有任何动静儿,估计屋里的人正在睡觉,而且卧室的窗户还有一条缝,似乎没有上锁,索性壮着胆子翻了进去
进屋以后他才发现,604根本没人。门口还挂着一本日历,上面用红笔圈出了两个日期,一个写着“出差”,一个写着“回”。
他算了算时间,还能住上好几天,就决定先躲在这儿,等屋主回来的前一天再走。
可604长期没人住,冰箱里也没什么吃的,就两个鸡蛋,吃完就没了。刚好603晚上不喜欢锁阳台门。他就总是趁着夜深人静时,通过阳台翻到603偷东西吃。
603住的人多,家里还有个小孩,吃的东西少了根本没人发现。就算发现了,也只会认为是被其他人吃了。
他胆子越来越大,索性从603偷来蔬菜和生肉自己做饭。还偷了两个生鸡蛋放回了604的冰箱里。
起初,吴终兴睡的是床,也不敢开灯。有一天晚上,突然有人敲门,敲了得有一分钟,他还以为是警察,吓得他差点儿没直接从楼上跳下去。
后来他就寻思,得找个更隐蔽的地方躲起来,以防有人突然袭击。
他想起,此前他在屋里闲着没事干的时候,为了打发时间,就拿书架上的小说看。看到了一本叫《人间椅子》的书,给了他很大的启发。
他便尝试着把沙发底下掏了个洞,把多余的海绵剪碎冲进了厕所,给自己弄了个窝。只要一有动静儿,他就立刻钻进去。
后来,为了安心,他晚上就直接睡在了沙发里,反正大冬天里面暖和,闷得实在受不了了再出来透口气。
就在吴终兴准备离开的前一天凌晨,被害人突然提前回来了。好在他当时睡在沙发里,并没有被发现。
他原本想趁被害人睡着后偷偷溜走,可外面天太冷了,他实在没地方去,又怕出去会被抓,索性继续躲在沙发里。只有被害人出门或睡觉时他才会出来活动。
案发当晚,吴终兴不知吃了什么,肚子疼得不行。他以为被害人睡着了,就从沙发里爬出来上厕所。
没想到,刚走到厕所门口,被害人卧室的门就开了。她一看见吴终兴就尖叫着往门口跑,还大喊“救命”。
吴终兴当时大脑一片空白,只想着不能让人跑出去报警。便顺手抓起了放在茶几上的水果刀,一刀一刀扎了过去,直到对方彻底安静……
之后发生的事就如郑警官所猜测的那样。只不过,吴终兴逃跑时并不是通过天台去到三单元的,而是通过604旁边的603室。
至于凶器为什么没有被他和鞋套一起藏进沙发里,而是洗干净放了回去。吴终兴说,是因为他害怕翻动沙发时刀子会发出声音,同时也害怕戳到自己。
自此,604号房密室杀人案彻底告破,凶手也将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