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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3章 去见他..正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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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73章去见他..正好(第1/2页)
    镇妖关,夜。
    庆功宴设在镇妖关最大的一号食堂。
    包厢内,说是宴会,其实就是一群糙老爷们儿敞开了造......几排长桌拼在一起,上面堆着小山似的烤肉,每人面前一碗烈得能呛出眼泪的白酒。
    气氛已经烧到了顶点。
    谭行今晚是重灾区。
    白天被韦正按在地上锤了三回,浑身上下没一块好骨头......当然,面子碎得更厉害。
    此刻他正被苏轮一巴掌拍在后背上,拍得他差点把碗扣自己脸上。
    “来来来,谭狗,我敬你!”
    苏轮吊着膀子,右手的碗端得稳稳当当,笑得一脸灿烂:
    “庆祝你今天被揍出新高度!”
    “滚。”
    谭行翻了个白眼,但还是把碗碰了上去。
    邓威在旁边扯着嗓子起哄:
    “走一个!不走不是爷们儿!”
    乐秒筠笑吟吟地举着相机,镜头对准每一个人的狼狈模样....
    苏轮吊着膀子还灌酒,邓威被辣得直挤眼,辛羿则闷声不响缩在角落,小本本翻得飞快,隐约能看到标题一行大字:《黄金一代集体破防实录......镇妖关特别篇》。
    气氛正酣。
    白天参战的三十年龄组的队长前辈们也端着碗凑了过来。
    那位血狼队长韦正,被人群簇拥在最中间。
    他依旧冷着一张脸,话少得像块石头,谁来敬都只点头。
    但来者不拒......三碗下去,那张表情冷硬的脸上竟也有了一丝红润。
    然后他忽然端着酒碗走到谭行面前。
    气氛微微静了一瞬。
    谭行抬头,对上那双平静如深潭的眼睛。
    韦正没有多余的话,只是将碗朝他举了举。
    一饮而尽。
    谭行愣了一下,随即也仰头干了。
    烈酒入喉,像吞了一团炭火,从嗓子一路烧到胃里,烫得他胸腔都在发颤。
    他明白这碗酒的意思。
    认可。告别。还有,新的期许。
    谭行深吸一口气,正要开口说点什么......
    “咚。”
    韦正头一偏,直挺挺地倒了下去。
    整张长桌都跟着震了一下。
    全场鸦雀无声。
    谭行端碗的手僵在半空,嘴巴张着,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。
    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    足足三秒后,不知道谁先“噗”了一声。
    然后整个食堂瞬间炸开了锅。
    “卧槽?!倒了?!”
    “韦队长?韦队长!!”
    苏轮第一个冲过去,用仅剩的右手扒拉了一下韦正的脸,又探了探鼻息,转头一脸不可思议:
    “真昏了!睡着了!不是装的!”
    邓威笑得拍桌子:
    “哈哈哈哈哈哈不是吧!血狼队长,长城之内,天王以下最凶的男人,三碗?就三碗???”
    乐秒筠激动得手都在抖,终端怼得几乎贴到韦正脸上,360度无死角拍摄,嘴里念念有词:
    “珍贵影像,必须存档,新闻奖!新闻奖啊!”
    辛羿默默在小本本上加了一行字:
    血狼韦正,酒量三碗,实锤。
    谭行端着空碗,看着地上躺得板板正正的韦正,半晌才回过神来,嘴角抽了抽。
    他想起了白天那道劈开山岳的刀光,想起了那张冷漠到近乎无情的脸。
    ……就这?
    “噗......”
    不知道谁第一个没绷住。
    紧接着,一个破锣嗓子高喊起来:
    “三碗倒!血狼队长,三碗倒!”
    下一秒,整个食堂炸了。
    “三碗倒......!!”
    “三碗倒!!!”
    “韦队牛逼!三碗就倒,说到做到!”
    笑声、拍桌声、酒碗碰撞声汇成一股洪流,震得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。
    苏轮笑得捂着断臂直抽气,邓威直接趴在了桌上,乐秒筠笑得相机都端不稳了。
    一时间,整个食堂,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    而韦正,这位让异族闻风丧胆的血狼队长,就这么安安静静趴在桌面上,面色红润,呼吸均匀。
    像一尊被酒精放倒的雕像。
    谭行蹲下来,把自己的空碗端端正正摆在他脑袋旁边,双手合十,用最真诚的语气说了句:
    “韦哥,别的不说,你这酒量......我是真的服了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噌地站起来,转身就是一个猛虎下山,鬼哭狼嚎地朝自家兄弟和那二十几个外罡少年扑了过去。
    “来来来!刚才谁说要喝趴我的?老子今晚奉陪到底!”
    “谭狗你还没被韦队揍够?来来来,这碗敬你是条汉子!”
    “滚!这碗敬韦队三碗倒!”
    “哈哈哈哈敬韦队!”
    这一刻,没有上下级,没有年龄组,没有外罡与内罡的区分。
    他们只是长城上一群拿命赌明天的少年。
    嬉笑,怒骂,猜码,划拳,碰碗,烈酒洒了一桌,牛饮海喝,怎么痛快怎么来。
    但笑闹声里,所有人都心知肚明。
    全军大比武,属于他们的那一页,已经翻篇了。
    后面的三十岁组、四十岁组,是那些老家伙们的战场,跟他们再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    今晚过后,不管来自巡游小队还是集团军,他们都要各奔东西,连夜赶回自己的防区。
    毕竟,他们的职责是驻守长城。
    从来不是比赛。
    异族未杀绝,长城永不眠。
    这顿饭,叫庆功宴,也叫散伙饭。
    吃饱喝足,明天,刀还得继续握。
    而此刻的食堂里,年轻一辈大多围着谭行闹成一锅粥。
    唯独林东没掺和。
    他带着一脸懵逼的虎子,向着那些声名赫赫的前辈队长们方向走去。
    虎子端着碗跟在后头,全程表情都是懵的......他到现在都没搞明白,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被林东拉着,从一个“土匪窝”串到另一个“土匪窝”。
    林东心里门儿清。
    虎子将来肯定要上长城。
    至于分到哪个巡游小队,他说了不算。
    但趁着今晚这些“老杀才”都在这儿,先混个眼熟,绝对是头等大事。
    他抽空瞥了一眼不远处......谭行正举着酒碗喝得忘乎所以,满脸通红地吹着牛逼,苏轮吊着膀子还在跟他碰。
    林东暗骂一声:
    “一群傻逼。正事不干就知道莽喝。”
    前辈队长们那桌,画风截然不同。
    没有年轻人的鬼哭狼嚎,没有勾肩搭背的吹牛灌酒。
    这帮老杀才喝酒喝得安静,一碗接一碗,谁也不劝谁,偶尔蹦出两句闲话,也都是关于防区、异族的正事。
    但那股子从尸山血海里磨出来的凶悍气,比谭行那桌的热闹压人多了。
    虎子跟在林东身后,腿肚子有点转筋。
    他从进食堂就注意到了......这帮队长,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。有断指的,有脸上留疤的,有坐着喝酒但明显一条腿是假肢的。
    他们笑起来的动静不大,但眼神扫过来那一瞬间,虎子感觉像被刀片子刮过。
    “小东哥……”
    虎子扯了扯林东的袖子,压低声音:
    “咱能不能换个桌?”
    “换个锤子。争气点!”
    林东头都没回,端着碗大步流星地走过去,脸上已经挂上了标准的“晚辈敬酒专用笑容”。
    一碗接一碗,嘴甜得像抹了蜜:
    “各位前辈,小的来了,您们随意,我干了!”
    第一站,是白天把石英杰锤得最狠的那位......‘山君’袁凯。
    上届三十年龄组第一人,裂地猛虎小队队长。
    此人四十出头,方脸阔鼻,左耳缺了半拉,据说是某次与夜魔族大首领搏杀时被活生生咬掉的。
    他此时正闷头吃烤肉,满嘴流油。
    林东笑眯眯地蹲下来,让自己视线比对方低半头,碗端得四平八稳:
    “袁队!晚辈林东,敬您一个。
    您今天那三拳,我站在看台上都觉着肝颤,石英杰那小子都被您差点捶尿了,太猛了。我干了,您随意!”
    说完仰头就灌,一滴不剩。
    袁凯抬眼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,端起碗,也是一口闷。
    然后目光落在了虎子身上。
    “这娃子谁?”
    林东眼睛一亮,等的就是这句。
    他一把将虎子拽到身前,拍了拍他的后脑勺:
    “谭虎,谭行的亲弟弟。虎子,叫袁叔。”
    虎子硬着头皮:“袁……袁叔好。”
    袁凯上下打量了虎子两眼,目光在他还算敦实的肩背线条上停留片刻,随即一顿,放下手中的酒碗,就这样盯着虎子。
    那目光越看越炽热。
    “外罡?”
    林东心里已经乐开了花,嘴上却不动声色:
    “是的!现在在战争学院,以后也是要来长城的!我这个弟弟,武道天赋是这个......”
    他竖起一个大拇指。
    袁凯看着一口气喝完酒、被呛得咳嗽的虎子,嘴角微微一扯,拿起酒碗,朝虎子示意了一下:
    “谭虎是吧……老子记下了。”
    林东见状,心下大喜,又是一口闷干,随后一刻不停,拉着虎子转战下一桌。
    只是他不知道,当他们走了之后,袁凯的目光依旧死死钉在谭虎身上,嘴角缓缓勾起。
    这次全军大比武,他早就憋了一肚子火。
    那些昔日的手下败将,手底下都有好苗子......还都他妈是少年天人,没少听他们吹下一代小队扛旗人是多么多么优秀。
    他早就心里泛酸。
    他早就下定决心......这次大比之后,去趟天王殿,找陈美娇,让她帮自己找个好苗子,来继承他裂地猛虎小队的旗帜。
    而现在……
    他看到了一个好苗子。
    “战争学院……谭虎么……”
    袁凯端起酒碗,眯眼饮了一口,目光穿过人群,落在那个学着大人模样、喝得龇牙咧嘴的少年身上。
    越看越满意。
    “切,呆在学院那种软调调的地方,能有什么长进?”
    他放下酒碗,粗糙的指节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,若有所思。
    “还是得老子我亲自来练。”
    林东和谭虎却没有察觉到袁凯的目光,依旧举着酒碗敬酒。
    “孙队!久仰久仰,您当年独守鹰愁峡那一战,我在教科书上读过三遍!来,晚辈敬您!”
    “钱队!听说您徒手撕过王血异族?牛逼!敬您!”
    “李队!您这伤是……不是,我不该问,自罚一碗!”
    一碗接一碗。
    烈酒灌下去,林东的脸也红了,舌头也有点大了。
    但每一句敬酒词都不重样,每一个人的战绩他都能随口道来......天知道这厮提前做了多少功课。
    虎子跟在后面,从最开始的腿软,到后来渐渐麻木,再到某一刻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热流。
    他看着林东微红的眼眶,看着他在每一个前辈面前点头哈腰、赔着笑脸,把姿态放到最低,就为了替自己讨一句“这孩子行”的眼神,或者一个“嗯”字。
    虎子鼻子忽然有点酸。
    林东哥和自家大哥谭行不一样。
    自家大哥是那种把天捅个窟窿都敢往上冲的猛人,是天生的战斗狂,是所有人眼里的天才。
    但林东哥不是。
    林东哥的武斗天赋在这一群人里排不上号,真元不算最浑厚,刀法不算最凌厉。
    可谭虎知道......他从小到大,林东哥有什么好东西,全往自己手里塞。
    只要林东哥有的,只要他用得着,第二天林东哥就会送过来。
    虎子攥紧了手里的碗,深吸一口气,主动走上前,站到已经喝到连连咳嗽得林东身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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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哥,这碗我自己敬。”
    林东愣了一下,扭头看他。
    虎子的脸涨得通红,但眼神前所未有的认真。
    他端着碗,朝面前那位断了三根手指的老队长鞠了一躬:
    “前辈,我叫谭虎。以后要是有幸跟您一个队,我保证,冲锋我在前,撤退我断后。这碗,我干了。”
    一口闷。
    烈酒呛得他眼泪直流,但他硬是没咳一声,把空碗亮出来,碗底朝天。
    食堂里忽然安静了一瞬。
    那老队长盯着虎子看了两秒,忽然咧嘴笑了,露出一口白牙。
    “这小子,行。”
    他伸手,在虎子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,拍得虎子一个趔趄。
    “谭行的弟弟是吧?行,我记住你了。以后要是分到我队里,我亲自带。”
    林东在旁边,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    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......谭行还在那桌跟人拼酒,苏轮已经喝得趴在了桌上,邓威正抱着乐秒筠的相机在自拍,辛羿的小本本已经写满了三页。
    谭行似乎感应到了什么,抬起头,隔着人山人海,朝林东这边望过来。
    两人目光交汇。
    谭行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,朝他遥遥举了一下碗。
    林东翻了个白眼,没理他。
    他转过身,拍了拍虎子的肩膀,声音不大,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钉子钉在木板上:
    “记着,长城上,没人能永远罩着你。但今晚这顿酒,够你用三年。”
    虎子用力点了点头,眼眶红红的,但嘴角咧得老高。
    食堂里的喧闹声一波高过一波。
    烈酒还在倒,故事还在讲,烤肉凉了又热,热了又凉。
    有人醉倒在桌上,被兄弟架着往外走。有人笑着笑着突然红了眼眶,又硬生生把眼泪憋了回去。
    没有谁说什么伤感的话。
    但所有人都知道......明天天一亮,这屋里的许多人,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聚齐了。
    异族未杀绝。
    长城,还得守。
    而此刻,在食堂最角落的阴影里,被一床破军毯盖着的韦正,忽然翻了个身。
    “再来一碗……”
    声音含混,像是在说梦话。
    旁边不停抓拍的乐秒筠吓了一跳,低头一看......这位血狼队长还没醒,嘴角挂着一丝涎水,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满足感。
    乐秒筠深吸一口气,悄悄举起相机。
    快门声咔嚓一响。
    她决定把这张照片命名为:《血狼梦话》。
    明天的头条,稳了。
    庆功宴依旧,正式开始得时候,有人醉得不省人事,有人红着眼眶往嘴里灌最后一碗酒,有人依旧放浪形骸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南部战区,长城兵冢。
    庆功宴的喧闹被隔绝在千里之外。
    南部战区长城腹地,有一处不为外人所知的所在......兵冢。
    五大战区,每区长城之内,都有一座兵冢。
    这里没有篝火,没有烈酒,没有拍桌大笑的糙汉,也没有三碗倒的血狼队长。
    这里只有沉默。
    无尽的、压得人喘不过气的沉默。
    无数残破兵器插在冰冷的石地上,刀枪剑戟,斧钺钩叉,密密麻麻,一眼望不到头。
    有的笔直挺立,像还在等待主人的号令;
    有的歪斜欲倒,像撑了太久终于累了;
    有的断成两截,半截插在土里,半截躺在旁边,像战场上没能被带走的兄弟。
    它们的主人,或许生前声名赫赫,威震一方;
    或许岌岌无名,连名字都没能刻上英魂碑。
    但他们都做了一件事......
    把命,留在了长城上。
    殊死厮杀,魂归长城。
    而他们的兵器,被队友、被袍泽、被那些活着回来的人,一柄一柄插在这里。
    不是丢弃。
    是安放。
    是让它们继续守着主人拼过命的地方。
    长城上的风从来没停过,但兵冢里的风,是呜咽的。
    每到深夜,若有若无的金铁嗡鸣声会从这片残兵阵中传出......有人说,那是兵魂在嘶吼;也有人说,那只是风穿过残刃的声音。
    但镇守南部的老兵们从不解释。
    他们只是每次路过兵冢时,会放慢脚步,低头,沉默三息。
    今晚也不例外。
    月光清冷,洒在那些锈迹斑斑的残刃上,泛着暗沉的光。
    一柄断刀立在最外围,刀身只剩半截,刀柄上的缠布已经被血浸透成黑褐色,分不清是主人的血,还是异族的血。
    它的旁边,是一杆折断的铁枪,枪尖崩了一个大口子,枪缨早已腐烂殆尽,只剩几缕看不出颜色的残线。
    再往里,是一对铜锏,其中一根弯成了弧形,像是砸在什么硬物上被生生砸弯的。
    没有人知道它们的主人是谁。
    但每一件兵器,都有一段铁血往事。
    兵冢最深处,立着一块不起眼的石碑。
    上面没有名字,没有生卒年月,只有一行字......刻得很深,像是一笔一划用刀尖剜出来的:
    “后来者,莫负长城。”
    风穿过碑面,发出低沉的呜咽,像是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四个字。
    …………
    于莎莎站在石碑前,夜风吹起她的衣角。
    白天那场大比武的喧嚣已经散去,但那些少年的身影,还在她眼前挥之不去。
    演武场上,有人拼到脱力还在挥拳,有人被击倒三次又爬起来三次,赢了的人仰天大笑,输了的人红着眼眶说“下次再来”......
    她都看见了。
    看着看着,她仿佛看见了大哥。
    那个本该站在他们中间,手持双戟,笑傲全场的人。
    沉默片刻,于莎莎将背后两柄用灰布缠得严严实实的长条物件解了下来。
    灰布粗粝,缠了一道又一道,打结的地方早已磨出了毛边。那是四年前,大哥于锋突破先天之后,亲手一圈圈缠上去的。
    四年。
    她一次都没有解开过。
    布条一层层撕开,露出里面寒光逼人的玄铁双戟。
    戟身乌沉沉的,仿佛吞尽了所有光线,刃口却冷冽如霜,能照见人的眉眼。
    戟柄上缠着暗红色的牛筋绳,握柄处被磨得光滑发亮......那是于锋从少年时代起,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握出来的痕迹。
    于莎莎低下头,指尖轻轻抚过戟刃。
    冰凉刺骨,像是这四年来从未褪去的寒意。
    她忽然笑了一下,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了这片沉眠之地。
    “哥。”
    “长城,我来了。”
    夜风呜咽着穿过残兵阵,那些散落四处的残破兵刃被风卷入,发出低沉的嗡鸣,像是无数沉睡的兵魂在梦中回应。
    于莎莎蹲下身,将双戟一左一右,端端正正地插在石碑前方。
    玄铁入土,戟刃朝外,傲然而立。
    像两个沉默的守卫,从今往后,替它们的主人守在这块碑下。
    她伸手抚过戟柄上那些熟悉的磨损痕迹,眼神柔软得像在看一个故人。
    “哥,今天我看台上,看着那些少年天人意气风发,他们拼了命地想赢,赢了又哭又笑,输了也不认怂,咬着牙说要回去继续练……”
    “哥,我好像在他们之间看到了你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微微顿住,喉头轻轻滚动了一下。
    “你要是没走,你也该站在他们中间,一柄双戟横扫四方,让所有人都知道,什么叫狂戟于锋。”
    于莎莎低下头,眼眶泛红,却始终没有掉下一滴泪。
    “哥,你知道吗,今天谭行带着那些少年天骄,当着所有人的面,挑战了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辈。”
    “他们叫黄金一代。”
    “黄金一代啊,哥!要是没走,也应该也是站在他们之间,享受着无尽荣光吧!”
    她嘴角微微上扬,像是在笑,又像是某种更深更沉的情绪在眼底翻涌。
    “要是你还在,狂戟武号,一定会再次响彻整座长城。”
    风忽然大了起来。
    卷过残兵阵,带起一阵低沉的呜咽,像是万千英魂在低声交谈。
    插在石碑前的双戟,忽然发出一声清越的嗡鸣......
    于莎莎怔了一下,随即笑了,笑得眼眶发红。
    “哥,你也看到了,对不对?”
    她深吸一口气,缓缓站起身来。
    月光洒在她身上,将她纤细的影子拉得又长又直,投在石碑上,与那些沉默的残兵、与那柄傲然而立的双戟,重重叠叠地印在一起。
    “大哥,安息吧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平静下来,像是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。
    “你的戟,我带来了。从今往后,它们就留在这里,替你看着这座长城,看着你没能走完的路,看着那些你没能看到的风景。”
    月光下,玄铁双戟刃口泛着冷冽的光,像是在无声地立誓。
    于莎莎最后看了那块石碑一眼。
    目光掠过那一行刀刻的大字......
    后来者,莫负长城。
    她没有再说一句话。
    转过身,大步朝兵冢之外走去。
    脚步铿锵,背影决绝,每一步都踩得又稳又狠,像是要把所有的软弱和不舍都踩碎在这片黄土里。
    月色之下,于莎莎的身影渐行渐远,融进南部战区的茫茫夜色。
    身后,兵冢之内,玄铁双戟笔直地立在石碑之下。
    风吹过,戟刃轻鸣。
    像是在送别。
    也像是在应和那句刻在碑上的话......
    后来者,莫负长城。
    于莎莎从兵冢走出来的时候,月光正好。
    她站在长城宽阔的墙体上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    夜风裹着边塞特有的干燥寒意灌进肺里,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......那是长城的味道,是无数次厮杀后渗进砖缝里、怎么都洗不掉的味道。
    她回头看了一眼。
    兵冢的方向,那座不起眼的石碑早已隐没在黑暗中。
    但她知道,那两柄玄铁双戟就立在那里。
    从今往后,它们替大哥守着这座长城。
    于莎莎收回目光,攥了攥拳头。
    她忽然很想见一个人。
    这个念头从她来长城开始就在她心里翻涌,像一锅烧开的水,怎么都压不下去。
    从演武场上的第一眼开始。
    她看见谭行冲在最前面,带着那群少年天骄,硬撼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辈队长。
    她看见谭和韦正队长对轰。被拍飞,爬起来;再被拍飞,再爬起来。
    每一次倒下,他的眼睛都更亮一分,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膛里被点燃了......不对,更像是在笑。
    他在笑。
    即使被打得狼狈不堪,浑身是血,他却在笑。
    那一刻,于莎莎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    很轻很短的一拍,像琴弦被人轻轻拨了一下。
    那个少年笑起来的样子,忽然让她觉得,心里那个空了很久的洞,好像没那么空了。
    此刻,月光如水,四下无人。
    于莎莎不再犹豫,抬脚就走。
    步伐又快又稳,靴底踏在砖石上,闷闷的响声一下接一下,像她此刻擂鼓般的心跳。
    她要去见他。
    去见那个从少年时就喜欢上的那个少年。
    哪怕只看一眼。
    远远的,一眼,就够了。
    于莎莎眯了眯眼,嘴角慢慢扬起来。心底那个压了许久的念头,终于落了地。
    夜风灌进衣领,凉丝丝的,却吹不散胸口那团越烧越旺的火。
    她抬头看天,轻轻呢喃:
    “今晚的月色,真不错。”
    顿了顿,又弯起嘴角,补了一句.....
    “去见他,正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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