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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4章 谭行....我好想你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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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74章谭行....我好想你....(第1/2页)
    于莎莎坐在摆渡车上,窗外是无尽的黑暗。
    长城在夜色中像一条沉默的巨龙,蜿蜒着伸向看不见的尽头。墙垛上的烽燧次第亮着,像巨龙脊背上未熄的火鳞,一明一暗,呼吸般起伏。
    风从车厢的缝隙里灌进来,带着边塞特有的、混杂着铁锈与荒草的气息,冷得人起鸡皮疙瘩。
    可于莎莎没觉得冷。
    这辆摆渡车是长城战区特有的交通工具......说是车,其实就是一辆改装过的军用运输梭,车厢两侧焊着两排硬板凳,能挤二十来号人。
    此刻,车上只有她一个。
    板凳又硬又冷,颠簸得骨头疼,可她坐得稳稳当当,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    于莎莎靠在冰冷的车窗上,下巴抵着手背,目光追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烽燧轮廓。
    那些烽燧一盏接一盏地亮着,又一盏接一盏地被她甩在身后,像一串被拉长的橘红色光带。
    她的嘴角,不自觉地微微翘着。
    翘了很久了。
    从坐上摆渡车开始,嘴角就没放下来过。
    她忽然察觉到了。
    手指不自觉地抬起来,摸了摸自己的嘴角。
    触感是上扬的弧线,弧度还不小。
    她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。
    于莎莎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:于莎莎,你傻笑什么?又还没见到人。
    八字还没一撇呢。
    人家拿你当什么还不好说。
    上次还说你是“妹妹”。
    妹妹。
    想到这两个字,嘴角总算往下压了压。
    但也只压了一秒。
    下一秒,压下去的那个弧度又自己弹了回来,比刚才还翘。
    于莎莎:“……”
    她盯着车窗上自己模糊的倒影,看见那个倒影眉眼弯弯,嘴唇抿着,但抿不住笑意,像偷吃了糖却没擦嘴的小孩。
    丢人。
    太丢人了。
    幸好车上没人。
    幸好司机看不见她的脸。幸好夜色够黑,黑到能藏住她的所有的心事。
    可嘴角就是放不下来。
    她索性不压了。
    算了。
    笑就笑吧。
    反正没人看见。
    她把手放回膝盖上,攥了攥,掌心是热的。
    心跳也是快的。胸口那团火烧得她整个人都在发烫。
    窗外,镇妖关的方向,隐隐有火光在闪。
    她的心跳又快了半拍。
    于莎莎深吸一口气,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,重新把下巴抵在手背上,望着窗外。
    嘴角还是翘着的。
    “姑娘,去镇妖关?”
    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老兵,从后视镜里瞥了她一眼,笑得别有深意。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这个点儿往镇妖关跑……”
    老兵拉长了语调,语气里满是过来人的笃定:
    “是去找人吧?”
    于莎莎顿了一下。
    耳朵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染上一层薄红,声音还算镇定,但尾音微微发飘:
    “……算是吧。”
    老兵嘿嘿一笑,没再多问,只是把车开得更稳了些。
    摆渡车的引擎沉闷地轰鸣着,穿过一个又一个烽燧。
    每过一道关卡,哨兵探头照例查看,见到是南部战区的车,便摆摆手放行。
    于莎莎始终望着前方。
    指尖在膝盖上无意识地轻敲,频率越来越快,敲得自己心烦意乱。
    她索性把手攥成拳头,压在腿侧。
    没用。心跳还是快得像擂鼓。
    脑子里全是那个人的影子。
    白天演武场上,谭行被韦正一脚踹飞,在地上滚了几圈,浑身是土。
    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认输......他偏不。他爬起来,拍了拍灰,咧嘴笑了,笑得像个不知死活的疯子。
    那一刻于莎莎站在观礼台上,指甲掐进掌心里,心跳漏了一拍。
    还有百校大考,她第一次远远望见那个少年握着刀,杀穿考场的背影。
    刀光如雪,血溅长空,她趴在地上,忘了疼,只记得自己盯着那个背影,眼睛一眨不眨。
    还有那次他站在自己面前,像个木头桩子一样,说她只是他的“妹妹”。
    “妹妹”两个字,像一盆冷水,从头顶浇到脚底。
    可她现在不冷了。
    这些画面在她脑海里翻涌、撞击、燃烧,最后只剩下一个念头......
    她要见他。
    现在。
    立刻。
    马上。
    一分一秒都等不了。
    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急。
    明明可以等到明天,明明可以提前打个招呼。
    可她就是等不了。
    好像晚一秒,胸口那团火就会把她烧成灰。
    摆渡车在长城上疾驰,夜风从车厢缝隙里灌进来,冷得刺骨。
    但于莎莎一点都不觉得冷。
    她胸口那团火烧得正旺。
    “姑娘。”
    老兵忽然开口,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:
    “镇妖关到了。”
    于莎莎猛地抬头。
    心脏重重一跳。
    前方,镇妖关的轮廓在夜色中渐渐清晰。
    摆渡车熄火,引擎的轰鸣声骤然消失,世界安静得只剩下夜风掠过墙垛的呜咽声。
    于莎莎跳下车,军靴落在长城砖石上,发出一声清脆的响。
    南面城墙上的烽燧还燃着未熄的火光,橘红色的光晕在夜色中跳动,像一只只不肯合眼的眼睛,注视着这片浸透了鲜血的土地。
    于莎莎站在摆渡车旁,深吸一口灌进肺里的夜风。
    长城上永远洗不掉的血锈气,涌上来。
    她的心跳得快极了。
    比第一次握戟还快。
    比第一次上长城还快。
    但……比任何一次都快乐。
    不,不只是快乐。
    是紧张。
    是害怕。
    是期待。
    是无数种情绪搅在一起,搅得她嗓子发紧,手心出汗。
    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......烫的。
    “于董。”
    一道低沉、恭敬、恰到好处的声音从侧面传来。
    于莎莎侧头。
    一辆通体漆黑的飞梭静静悬停在城墙内侧的停机坪上,流线型的车身在月光下泛着暗沉的光泽。
    车身上,玄武重工的徽记......龟蛇缠绕的古老图腾......被低调地蚀刻在车门处,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。
    飞梭旁,一个穿着玄武重工制式套装的年轻女人站得笔直,手里抱着终端,脸上挂着职业化的微笑。
    周晚芸,玄武重工董事长办公室首席秘书。
    办事利落,是以前大哥留下的人,后来跟了她,从没出过差错。
    “周秘书。”
    于莎莎微微颔首:
    “等多久了?”
    “不久,一小时四十八分钟。”
    周晚芸替她拉开飞梭车门,声音不疾不徐:
    “于董,谭行少校他们现在正在第一食堂聚会。同行的有苏轮上尉、邓威上尉、乐秒筠中尉、辛羿上尉,以及今天比赛的所有人员……”
    她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:
    “现在就去吗?”
    于莎莎没有立刻回答。
    她站在飞梭旁,目光穿过夜色,望向第一食堂的方向。
    忽然想起很多事。
    想起五岁时,大哥于锋第一次教她握戟。
    那柄戟比她整个人还重,她一屁股坐在地上,大哥笑得前仰后合,然后蹲下来,把戟柄塞进她手里,说:
    “莎莎,以后哥的双戟,是要上长城杀异族的。”
    想起十六岁时,大哥突破凝血之后,用灰布一圈圈缠住双戟,缠得那么慢、那么仔细。
    她问为什么,大哥笑着说:
    “这两柄玄铁双戟,跟不上大哥了。以后有机会,把它插入长城兵冢……那里,才是英雄该去的地方。”
    想起大哥战死的消息传回家中,母亲当场昏厥,父亲沉默了一夜,第二天鬓角全白了。
    她没哭。
    一滴眼泪都没掉。
    她把自己关在大哥的房间里,关了一天一夜。
    然后,她成了玄武重工的掌舵人。
    这里面车诚然有责任,有担当。
    但里面也有她的私心。
    她知道自己武道天赋太差,差到这辈子都不可能凭实力踏上长城。
    所以......她需要一个身份。
    一个能让她名正言顺靠近长城的身份。
    只有她自己知道,那些钱、那些资源、那个董事长的头衔,都只是工具。
    她要用这些工具,把自己送到长城脚下。
    送到离大哥梦想最近的地方。
    送到......那个天生就属于长城.....那个她喜欢了很久很久、连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少年身边。
    于莎莎收回目光,弯腰钻进飞梭。
    “去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很轻,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砸在地上。
    “现在就去。”
    飞梭车门无声关闭,将夜风和喧闹隔绝在外。
    车内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
    于莎莎靠在宽大的真皮座椅上,揉了揉太阳穴。
    周晚芸坐在副驾驶,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,欲言又止。
    “想说什么?”
    于莎莎闭着眼睛问。
    周晚芸斟酌了一下措辞:
    “于董,谭行少校那边……要不要提前打个招呼?毕竟您这个身份突然出现,可能会……”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    于莎莎睁开眼,嘴角微微一弯:
    “打什么招呼?我就是要让他措手不及。”
    周晚芸识趣地闭嘴,但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一下。
    她跟了于莎莎这么久,太清楚这位年轻董事长的脾气了。
    平日里冷得像块冰,谈判桌上杀伐果断,连那些商场老狐狸都怵她三分。
    但只要涉及到那个人……
    周晚芸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。
    别说三层防火墙了,这位连最基本的矜持都守不住。
    就连每次有新产品,这位年轻董事长取的型号名字,不是血刀几型,就是血刃几型……
    周晚芸一度怀疑,如果有一天公司推出女性用品,于董会不会也取名叫“血什么”。
    飞梭无声掠过长城上空,速度快得惊人。
    玄武重工出品的军用级飞梭,搭载最新型反重力引擎,时速比战区标配的摆渡车快了整整一倍。
    平时是用来接送军方高层的。
    今晚,用来送一个姑娘去见心上人。
    周晚芸在后视镜里偷偷观察。
    平日里连董事会都面不改色的女强人,此刻正对着手机前置摄像头,一遍又一遍地整理头发。
    是的,整理头发。
    周晚芸觉得自己可能产生了幻觉。
    她用力眨了眨眼。
    没有幻觉。
    于莎莎确实在认真地整理头发,甚至还从包里掏出了一支口红,在嘴唇上轻轻补了一层。
    补完之后,对着手机屏幕端详半天,眉头微皱,似乎不太满意,又用纸巾擦掉了一点。
    然后,她脱下军装,开始换衣服。
    周晚芸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她忽然觉得,自己这位老板,今晚怕是要搞出大新闻。
    “还有多久?”
    于莎莎忽然问。
    周晚芸立刻回道:
    “三分钟。”
    三分钟。
    于莎莎深吸一口气,把手里的口红塞回包里,又觉得不妥,重新掏出来攥在手心。
    她想:要不到了再补一次?
    又觉得自己有病。
    周晚芸终于忍不住了:
    “于董,要不等下到了,我先下去看看情况?”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    于莎莎的声音忽然平静下来。
    她换好衣服,把手里的口红放回包里,拉好拉链。
    然后挺直脊背,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,目光平视前方。
    那一瞬间,她又变回了那个在谈判桌上让对手胆寒的玄武重工掌门人。
    但周晚芸注意到了......
    她的指尖在微微发抖。
    只有一点点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。
    飞梭缓缓减速,稳稳悬停在距离第一食堂大门五十米外的空地上。
    食堂门无声滑开。
    夜风裹着烤肉香和酒气扑面而来,食堂里的喧闹声一下子清晰了。
    有人在唱跑调的歌,有人在拍桌子喊“再来一碗”,还有人在掰手腕,传来沉重的闷响和起哄叫好声。
    于莎莎站起身,下了车,走到车门边。
    她没有急着下去。
    她站在车门处,目光穿过夜色,落在那扇敞开的大门上。
    门里面灯火通明,人影绰绰,觥筹交错。
    她的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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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在想:他会不会喝了酒就认不出我?我这样突然出现,会不会太冒失?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?
    ……他会不会也在想我?
    于莎莎咬了咬嘴唇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统统压下去。
    然后,抬脚。
    军靴落在砖石上,发出一声轻响。
    “于董,”
    周晚芸从车窗里探出头,压低声音:
    “要不要我在外面等?”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    于莎莎头也没回,声音里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轻快:
    “你回去休息吧,明天早上来接我就行。”
    周晚芸张了张嘴,最终只是点了点头。
    车门关闭,飞梭无声升空,转瞬消失在夜色中。
    于莎莎独自站在食堂门口,夜风吹起她的长发。
    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着......一件深灰色的玄武重工制式风衣,内搭黑色高领毛衣,脚踩一双军靴。
    干净利落,不张扬,但也不寒酸。
    她满意地弯了弯嘴角。
    然后,深吸一口气,迈步走进了第一食堂的大门。
    门内的喧闹声瞬间将她淹没。
    烤肉的热气扑面而来,烈酒的辛辣呛得她微微眯眼。
    几十号人挤在拼起来的长桌旁,有人站着,有人坐着,有人已经躺在了地上。
    苏轮吊着膀子还在跟人碰碗,笑得像个傻子。
    邓威抱着酒坛子到处找人拼酒,嗓子都喊劈了。
    乐秒筠端着相机满场跑,快门声响个不停。
    辛羿缩在角落里,小本本已经写满了不知道第几页。
    那些白天在演武场上拼得你死我活的少年和那些前辈们,此刻勾肩搭背,喝得面红耳赤,谁也不服谁。
    而在人群最中央......
    谭行正踩在凳子上,手里举着一个酒碗,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,但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。
    “刚才谁说要喝趴我的?!来啊!韦队三碗倒了,老子可不是三碗的量!”
    “放屁!谭狗你上次喝两斤就吐了!”
    “那是上次!今天老子是关二爷附体!”
    “滚!关二爷附体你倒是站着别晃啊!”
    所有人哄堂大笑。
    谭行也跟着笑,笑得像个二傻子。
    于莎莎站在门口,看着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的少年。
    她没有立刻走过去。
    就那么站在门口,安安静静地看着。
    目光穿过人群,穿过喧嚣,穿过满桌残羹冷炙和倾倒的酒碗......
    落在那个人身上。
    落在他被酒气熏红的耳尖,落在他笑起来时眼角挤出的细纹,落在他握酒碗时指节分明的骨节。
    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
    不是难过。
    是那种“我终于来了”的恍惚与庆幸。
    她想把这幅画面刻进骨头里,刻进血液里,刻进余生每一个醒来的清晨。
    “丫头?”
    一道粗犷的声音从旁边传来,带着酒气混合烤肉味的烟嗓。
    于莎莎心头一跳,猛地转头。
    是袁凯。
    他满脸疑惑,一只手还提溜着裤腰带,显然是刚出去放完水回来,一抬眼就看见这姑娘傻站在食堂门口,也不进去,就眼巴巴的看着。
    “找人的?”
    袁凯眯着眼,上下打量她。
    “是。”
    于莎莎点头,声音很轻,轻得像怕惊动什么。
    袁凯眼中闪过一丝精光,他朝喧闹的人群里努了努嘴:
    “哦?找哪个?”
    于莎莎没有立刻回答。
    她的目光穿过缭绕的烤肉烟气,穿过摇晃的人影,穿过满桌狼藉的酒碗和残羹,重新落回那个站在凳子上的少年身上。
    他正举着酒碗,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,笑得毫无形象,嘴里不知道在喊什么豪言壮语,嗓门大得能把屋顶掀翻。
    她的嘴角,慢慢扬了起来。
    连她自己都没发现,那个笑容里带着一种小女孩才有的、藏不住的甜。
    像偷吃了糖却没擦嘴,自以为藏得很好,其实全世界都看见了。
    “最闹腾的那个。”
    她说,声音里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骄傲。
    袁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目光在那个踩凳子、举酒碗、笑得像个二傻子的少年身上停了两秒,忽然笑了。
    笑得意味深长。
    “哦......谭行那小子啊。”
    他拉长了语调,他又上下打量了于莎莎一眼,目光在她肩上的玄武重工徽记上停了片刻......那是龟蛇缠绕的图腾,整个战区都知道意味什么。
    然后,他压低了声音,凑过来,笑得一脸坏水:
    “姑娘,听老叔一句劝。那小子酒品不行,张嘴就喜欢胡咧咧,骂爹骂娘的,可别吓坏了啊。”
    于莎莎愣了一下。
    然后,她笑了。
    眉角弯弯,连白皙的耳朵尖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,像春天最早开的那朵桃花。
    “谢谢老叔提醒。”
    她抬脚,朝人群中央走去。
    走了两步。
    忽然停下来。
    她转过身,回头看了袁凯一眼。
    食堂里的灯光落在她脸上,她的眼睛亮得惊人,像两颗浸在溪水里洗过的黑石子,干净,透亮,带着一种让人说不出话的认真。
    “老叔,我知道。”
    顿了顿。
    “我就喜欢他这样…我很喜欢…”
    像一句告白,又像一句叹息。
    说完,她没有再回头,径直走向那片喧闹的人群,步伐轻快得像是踩在云上。
    袁凯看着她的背影,手里的裤腰带差点没拿稳。
    他愣在原地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,随即笑出了声。
    那笑声带着几分过来人的感慨,几分看好戏的期待。
    “谭行这小子....”
    他嘀咕了一句,摇摇头,笑骂:
    “这么端正的小丫头...怎么就看上他了呢?”
    于莎莎穿过人群。
    有人认出了她肩上的玄武重工标志,但没人觉得奇怪。
    这次全军大比武的赞助商就是玄武重工,而且庆功宴向来是开放式的......各战区、各部队的人串场喝酒是常态,多一个少一个,根本没人注意。
    她就这样一路走过去。
    穿过烤肉升腾的热气,白雾一样模糊了视线。
    穿过烈酒辛辣的气味,呛得眼眶微微发酸。
    穿过少年们的笑闹和碰碗声,那些声音像潮水一样涌来又退去。
    越来越近。
    越来越近。
    每一步,心跳都重重地砸一下,像有人在她胸腔里擂鼓。
    于莎莎攥了攥拳头,掌心全是汗。
    她在想:他会不会看到我?
    他看到我会是什么表情?
    会不会皱眉?会不会假装没看见?
    还是说......
    他会不会也有一点点的……惊喜?
    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,她觉得自己简直不要脸极了。
    可它就是压不下去,像春天化冻的溪水,咕嘟咕嘟往外冒,拦都拦不住。
    直到她站在谭行身后三步远的地方。
    谭行还在踩凳子跟人拼酒,完全没注意到身后多了个人。
    他站得歪歪斜斜,凳子腿吱呀作响,随时要翻的样子,可他浑然不觉,举着酒碗跟袁钧对吼,嗓门大得像在战场上喊杀。
    “来!袁钧你小子别跑!刚才不是说要喝趴我吗?!”
    “跑什么跑!老子是谁?千杯不醉袁钧!”
    “你他妈上次在土菜馆半斤就趴了!”
    “那是上次!今天老子是武松附体!”
    “你武松?你就是那只被锤的老虎!”
    两人你一碗我一碗地对灌,舌头都大了,谁也不肯认输。
    周围人起哄的起哄,拍桌的拍桌,气氛热烈得像要掀翻屋顶。
    于莎莎就站在谭行身后,安静地看着他后脑勺上翘起的那撮呆毛。
    那撮呆毛翘得理直气壮,像一面小小的旗帜,在满屋子酒气和喧嚣中迎风招展。
    于莎莎盯着那撮呆毛,忽然想起了百校大考。
    那天的阳光烈得像要把人烤化,沙土烫得能煎鸡蛋。
    他一刀劈过来......她整个人腾空而起,像是被飓风卷起的落叶,重重摔在地上,后背着地,疼得眼前一阵阵发黑,嘴里全是土腥味。
    她趴在地上,疼得几乎动不了,却硬撑着抬起头。
    七八个人从不同方向扑过去,他左突右冲,身法快得像一条泥鳅,一刀砍翻一个,脚一蹬又蹿出三丈远。
    身后扬起漫天黄沙,她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在围追堵截之中大笑着跑路。
    他的背影张扬得像一轮烧穿乌云的太阳,炽热、耀眼、不可阻挡。
    那时候也是这样......后脑勺翘着一撮呆毛,在风里一晃一晃的,像个嘚瑟的尾巴。
    她趴在滚烫的沙土地上,满嘴是血,浑身都疼,可眼睛就是挪不开。
    那时候她就想:这个人,好厉害。
    好厉害好厉害。
    厉害到让她趴在地上都忘了疼,忘了自己还在流血,忘了爬起来......眼睛里只剩下那个越来越远、越来越小的背影。
    一直到那个背影彻底消失在黄沙尽头,她才慢慢翻了个身,仰面朝天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    但那个背影却一直留在了她的心中....
    而现在,那个背影就在她面前.....仅仅一步远。
    不再是联邦到长城的万里之距,也不是观礼台到演武场的人山人海。
    现在的她不是那个趴在地上、只能远远看着他的背影、连爬都爬不起来的少女了。
    她是于莎莎。
    玄武重工的掌舵人。
    一个......终于可以堂堂正正走到他身后、伸出手的人。
    于莎莎深吸一口气。
    夜风从大门外灌进来,吹起她的发梢,也吹散了她最后一丝犹豫和所有“万一他……”的恐惧。
    然后,她伸出手。
    轻轻地。
    稳稳地......
    戳了一下谭行的后脑勺。
    不轻不重,正好触到那撮呆毛。
    指尖触到那撮柔软发丝的瞬间,她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。
    一股酥麻从指尖蔓延到手腕,再一路窜上耳根,烧得整张脸都烫了。
    谭行的动作僵住了。
    酒碗停在半空,碗里的酒晃了晃,洒出几滴,落在桌面上,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。
    他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,连呼吸都顿了一拍。
    然后,他缓缓转过头。
    于莎莎看见他的眼睛从迷蒙到清明,从清明到茫然,从茫然到......愣住。
    彻底愣住。
    那双眼睛瞪得滚圆,瞳孔里映着她的影子,像是不敢相信。
    于莎莎站在他面前。
    月光从食堂大门外倾泻进来,银白色的光落了她满肩,把深灰色的风衣镀上一层柔和的霜。
    她的脸颊泛着淡淡的红,不知道是被烤肉的热气熏的,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。
    她的眼睛亮亮的,像是盛了一整个星空,又像是刚下过雨的湖面,清澈得能看见底。
    她看着他的眼睛,嘴角慢慢扬起来。
    起初只是一个小小的弧度,像春天第一抹绿意探出冻土,试探着、小心翼翼。
    然后越扬越高,越扬越开,直到整张脸都亮了。
    像一朵终于等到春天的花,安安静静地、不疾不徐地......
    盛开了。
    不是商场上的礼貌,不是谈判桌上的伪装。
    是那种......藏了很久、终于不用再藏......的笑。
    是那种......我喜欢你,我就是要让你知道......的笑。
    笑得眼睛弯弯的,笑得鼻尖微微发皱,笑得像个终于等到心上人回头的傻姑娘。
    “谭行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不大,但在这一刻......
    食堂里不知什么时候安静了下来。
    所有的喧闹、所有的碰碗声、所有的笑骂和起哄,像被人一刀斩断,齐齐消失。
    所有人都在看他们。
    乐秒筠的相机举在半空,快门迟迟没有按下,镜头对着他们,手指僵在按键上。
    苏轮端着的酒碗停在嘴边,酒顺着碗沿淌下来,滴在裤子上,他浑然不觉。
    邓威张着嘴,忘了自己要说什么,嘴巴开开合合,像一条被拍上岸的鱼。
    辛羿的小本本从手里滑落,“啪嗒”掉在地上,他浑然不觉,眼睛直直地盯着那两个人。
    整个食堂,鸦雀无声。
    安静到能听见炭火噼啪的声音,能听见夜风穿过门缝的呜咽,能听见......于莎莎的呼吸。
    她看着谭行的眼睛,那双终于回过神来的、写满震惊的眼睛。
    然后,一字一句地说:
    “谭行....我好想你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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